通知(消费税)

马来西亚政府已正式宣布自2015年4月1日起征收6%的消费税措施将取代目前的服务税。

目前马来西亚政府只针对马来西亚当地购买的商品及服务征收消费税, 税务局特定免税及零收税商品除外。该征税方式将使付税对象为购买或享有有关服务的客户。

马来西亚中国银行已正式注册为代征收消费税金融机构。因此我行有权按照税务局规定向您征收消费税。并可提供,根据相关收费而生成合格标准消费税发票,以便您可处理个体的税收报备。

您是我行尊敬的客户,因此我行有责任确保您的利益并提供最佳的服务,保证消费税实行时做到最好。欲咨询更多详情,欢迎您联系我们03-2162 6633 或发邮件:service.my@bankofchina.com .

谢谢。

马来西亚中国银行